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从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期限是5年,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期限是3年,自其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之日起算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区。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是各个地区为了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监狱法》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制定的地方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机关凭释放证明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第三十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五一七教育网还为您提供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
规范工作:制定管理办法以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保障其权益。组织领导:各级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纳入规划: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宣传法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的宣传。具体执行:动态管理:依托街道乡镇进行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是各个地区为了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监狱法》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制定的地方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
安置帮教可以不理会吗
安置帮教不可以不理会。缓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期满后需依法办理手续,成为自由公民;否则,将面临就业和出入境。解除社区矫正3年内的人员,必须接受安置帮教,这是领导下的非强制性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安置帮教的对象包括刑满释放5年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内的人员,其任务...
机关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户籍登记和安置帮教工作两个方面。户籍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罪犯释放后,机关需凭释放证明书为其办理户籍登记。这一步骤是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的基础,也是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体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接受制度:...
安置帮教要去报到吗
如果是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必须接受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希望以上内容...
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刑满释放人员监管规定 我国并不会对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监管,而是实行安置帮教工作,即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法律依据:《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 第七条 监管场所应当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刑释解教)前三十日,将有关信息通知区县司法行政部门、...
三年安置帮教有什么吗
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这是非强制性的管理活动。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在和的领导下,将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分解,...
安置帮教自由吗
法律分析:安置帮教属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一种帮教,并不会你的人身自由,既然服刑期已满,那你就是自由人了,不过其他安置帮教的相关规定你还是要遵守的。法律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时衔接工作的意见》 一、监狱...
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措施
法律分析:我国并不会对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监管,而是实行安置帮教工作,即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人员接受制度 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登记,7天内通知家人及亲属到监狱或所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7天内上门...
山东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
刑释、解教人员权益: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不受歧视。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依法保障。信息核查与衔接:山东省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注重信息核查与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能够及时得到安置和帮教。档案与动态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以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就业...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