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司的分立需要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3种观点: 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应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之后,公司分立对全体股东有效。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无权依法退股。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能通过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方式来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公司。公司分立应经历下列程序:(一)内部决策程序1、召开公司董事会议。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草案)。2、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公司分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时按公司特别议事规则表决。(二)起草分立计划或分立协议分立计划书是由分离公司董事会制作和决议通过的,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分立协议是由分立公司与相对公司董事会协商制定,并经其决议通过后,提交各自股东会批准的法律文书。(三)分割财产在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分立企业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财产分割,并且需要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四)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安排。(五)办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1、审批手续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立需要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于上市公司需要审批,对于国有企业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涉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涉及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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