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释人有一定的资格条件,但未规定更换保释人需重新办理保释手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保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保释:……被告人不符合保释资格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保释人违反保释条件的,人民可以对保释决定进行变更、撤销或者保释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保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保释:……不符合保释条件的。”4.《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保释人不符合保释资格的,人民应当解除保释。”综上所述,虽然保释人需符合一定资格条件,但在更换保释人时并未规定需重新办理保释手续。但是,人民有权对保释决定进行变更、撤销或者更换保释人,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拘留期间更换保释人需要支付额外费用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更换保释人需要支付额外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应该由被保释人承担。因为更换保释人属于被保释人的个人行为,是由被保释人自主决定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保释申请人因自己的原因撤回保释申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规定:“保释金由保释人提供,由收存。”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保释金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经扣除应当支付的费用后,由退还。”因此,如果被拘留期间更换保释人需要支付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应该由被保释人自行承担,而不是由新的保释人承担。当然,如果新的保释人愿意支付这些费用,那么也可以由新的保释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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