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国家供暖标准为18度,误差2度左右,不低于16度。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度时,当供暖温度超过22度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室内最适合温度应保持在室温达18度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40%,室温达23度时,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50%为最宜。家庭有宝宝的家庭,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以20度左右为宜,湿度宜保持在50%-60%。可根据小儿怕冷、怕热的特点适当调节。当供暖温度超过22度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同时温度过高也会提高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里面有毒有害气 体的挥发排放。相比较温度过低而言温度过高对身体的危害更大。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如果物业拖延不测温,用户可以直接向供热的企业提出测温的申请。如出现供热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测温、不签字、不留存测温记录等情况,用户可向供热监督管理中心投诉。供热企业在接到用户投诉之后,会与物业公司到用户家中测温。按照规定,相应的测温记录有三份,且要详细记录测温结果和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第3种观点: 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3月2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应为18℃2℃,但不得低于16℃。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等于14℃或者高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西安供暖标准西安市供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然而近年来气候变化,往往10月底西安的晚上就开始变冷,市民们非常希望根据当年的气候变化,灵活确定具体的供暖开始时间。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制定的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中市政集中供热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目前,居民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米5.8元;非居民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米7.5元;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格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4元;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执行居民用热价格(以上供热价格若有变动依照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执行)。集中供热价格分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价格。其中,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用热按照居民用热价格执行。集中供热的出厂价格居民用户为每月5.3元/㎡,非居民用户为每月7元/㎡。到居民用户家中的价格也就是销售价格为每月不高于5.8元/㎡,非居民用户每月不高于7.5元/㎡,低保户用热为每月4元/㎡。非采暖期集中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青岛供暖时间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盘锦供暖截止时间《辽宁省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盘锦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日零点至次年4月1日零点。同是也规定了市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如果有剧烈降温等极端天气还会提前供暖。南方没有采暖期。拖欠供暖费的诉讼时效拖欠供暖费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安全绩效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9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二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三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60分。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体式空调器噪音的国家标准是:制冷量在2500 4500W的分体空调器,国家标准规定,室内机噪音小于48分贝,室外机噪音小于58分贝。法律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现行法律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源达标排放义务的规定,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规定了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2种观点: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是多少: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十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3种观点: 国家空调噪音标准是30分贝以下。低于三十分贝的噪音是完全不影响睡眠的,当然,各品牌的噪音主要是指室内机,通常而言,产品样册的数据是在半消音实验室得出的,比方23分贝等,实际由于反射等原因,噪音值会偏大,当然只要在30以内都正常。法律依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音标准噪音的界定标准如下: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空调高空作业费国家规定空调高空作业费有什么国家规定吗?高空作业费属于市场行为,国家没有出台收费标准,根据空调安装的位置和施工的难度,双方自行协商来收取。我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指导价或者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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