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空调机位的归属要看空调机位所处的位置,空调机位一般位于室外,应认定为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发布的《国家空调安装标准》,其中就规定室外机组安装架承载能力至少不低于180公斤;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梯、出口等公用地方不应安装空调器的室外机。空调器的室外机组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器其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米。此外,《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对空调安装的多项标准作出了严格要求,也再次重申了“空调器的室外机组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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