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3种观点: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若机关认为出现了应当再次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的情形或者认为应当予以逮捕的,则可以将其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一、没有批捕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没有批捕:决定机关是人民机关。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立案侦查,到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逮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是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了。二、取保候审去隔壁市有没有关系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及机关的批准。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何处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2种观点: 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防止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采取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程序流程为:1、机关或人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采取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防止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2、机关或人民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在七天内作出答复,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后,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3、取保候审期届满以后,对于确认犯罪的人,应当依法判刑监禁;对于侦查后确认其嫌疑人无罪的,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保释人如突然失联或拒绝提供帮助,可能会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一定影响。但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关和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对此进行处理。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嫌疑人、被告人经批准取保候审的,应当遵守的规定,不得离开指定的地点。第一百八十四条 取保候审期间,机关或者人民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指定居住地或者居住区域;(二)出入或者离境;(三)与特定人员接触。第一百九十条 取保候审期间,机关或者人民必须对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出入、交往等情况进行监督。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法》第十七条 保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保释决定和保释监督规定,不得违反保释决定和保释监督规定的内容;(二)按期到达诉讼机关或者机关报到;(三)协助诉讼机关或者机关的工作;(四)不得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第二十六条 保释人违反保释决定和保释监督规定的,机关或者人民可以采取措施,包括:(一)责令保释人到特定地点报到;(二)变更或者撤销保释决定;(三)要求保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增加保证人;(四)采用拘留措施。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机关或可以对保释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保释人失联或拒绝提供帮助,机关或可以责令其到指定地点报到,变更或撤销保释决定,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增加保证人,甚至采用拘留措施等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出现怀疑或变故,可向申请更换保证人。但需要注意的是,更换保证人需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批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保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撤销其保释决定:(一)病重、病危或者死亡;(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被追究刑事责任;(四)变更保证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保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变更保证人的,应当向原决定机关提出申请。原决定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将申请书转送保释人所在地的人民审查决定。”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保释人有变更保证人的必要,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人民应当及时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批准。”以上法律依据显示,保释人如需更换保证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符合法律规定。会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批准或驳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防止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采取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程序流程为:1、机关或人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采取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防止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2、机关或人民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在七天内作出答复,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后,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3、取保候审期届满以后,对于确认犯罪的人,应当依法判刑监禁;对于侦查后确认其嫌疑人无罪的,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由取保人作为担保人,才能取保候审。如果原取保人去世或者失踪,需要更换取保人。但是,具体的更换流程和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需要咨询当地的司法机关或者律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必须由取保人作为担保人。取保人不得在取保期内脱逃或者变更担保方式。如果取保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可以更换取保人。更换取保人的程序和要求由司法机关规定。如果新取保人不能履行担保义务,应当收回取保决定。如果被取保人意外死亡、失踪的,依照规定应当解除取保决定。
第2种观点: 取保候审到期没有任何通知的,可以到做出取保候审的部门去询问情况,是可以解除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对涉嫌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待审判的当事人所采取的比较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人不关押,而是要求其随传随到,不到擅自离开原籍和居住地,不得干扰司法机关办案。一、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4、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但这并不会从重处罚。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3种观点: 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若机关认为出现了应当再次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的情形或者认为应当予以逮捕的,则可以将其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一、没有批捕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没有批捕:决定机关是人民机关。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立案侦查,到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逮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是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了。二、取保候审去隔壁市有没有关系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及机关的批准。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何处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第1种观点: 一、取保候审还会进去吗1、办理了取保候审后还是有可能进去的,被取保候审后会不会收监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被取保候审人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各项义务的,是不会收监的。但是若违反规定,有情节严重的情形,机关将撤销取保候审,决定收监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不会留有案底,但判决以后有罪的会留下案底。取保候审是对于哪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或者对社会不产生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满案件未完结的,可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取保候审不会不了了之的,如果有犯罪事实的,会被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严厉程度低于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只是意味着其无需被羁押,并不意味着其不存在犯罪嫌疑或者不会被判处刑罚。这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将会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变更或者是解除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释人作为担保人对被保释人的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被保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担保协议,保释人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来处理问题。法律依据:1.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被告人经审查认为可以取保候审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担保人提出担保书。2.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保释,并通知担保人:(一)潜逃或者有其他逃避侦查、审判的行为;(二)违反规定离开居住地或者出境的范围;(三)违反担保协议的规定;(四)其他有可能逃避侦查、审判的情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方式履行担保义务,如未按照担保方式履行担保义务,给担保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保释人在处理被保释人的担保违约问题时,应当及时与担保债权人联系,并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保释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及时告知。如果被保释人的行为涉及到犯罪行为,保释人也需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2种观点: 一、做取保候审担保人有什么后果1、取保候审对担保人没有严重的后果,前提是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如违反了;取保候审担保人要监督取保候审人员按照规定来执行,取保候审人员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二、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及责任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的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或其律师可以向提出保释申请。保释申请被批准后,保释人需要提供担保。但是否可以要求保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提供担保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保释人提供担保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保释人应当提供担保,保证被告人按时到庭或者其他应当到场的地方,不逃避审判,不妨碍诉讼活动,不危害社会治安。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于妨害社会治安、逃避追诉等情节较轻的犯罪,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按照保释决定的规定履行保释义务,不得逃避审判或者其他应当到场的地方,不得妨碍诉讼活动,不得危害社会治安。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要求保释人提供担保,以保证被告人履行保释义务,不逃避审判、不妨碍诉讼活动、不危害社会治安。
第1种观点: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机关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若是缔造一种情况,对当事人有利。若是第二种情况,则有可能发现当事人的其他违法行为等,对当事人不利。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到期并退还保证金,说明解除取保候审、没事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一年后,说明取保候审期限以及届满,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任何一种强制措施都会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法律规定了强制措施的期限。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人民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机关执行。《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 人民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机关退还保证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保释人如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机关,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机关可以采取变更保证人、撤销保释、追回被保释人等措施。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在侦查中,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执行。被保释人不得离开有关地区,应当遵守机关的监督管理,不得妨碍侦查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被保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可以变更保证人或者撤销保释:(一)有逃跑、滋事、寻衅滋事、妨碍侦查等不当行为;(二)未按时到案;(三)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机关可以追回被保释人,对其采取再次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意思是不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的措施,但是前提是需要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保证在国家机关调查案件的时候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3种观点: 取保候审的义务及违规后果:取保候审是一种不扣押身份证的强制措施,需找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遵守规定,如不得离开所居住地、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违反规定,已交保证金者将被没收,可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或对其监视居住、逮捕等。法律分析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扣押身份证,需要找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期限最多是一年。取保候审的义务:取保候审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机关、人民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人民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结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采取。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有一些义务需要遵守,如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以及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如违反规定或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将承担相应后果。执行机关应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上述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1种观点: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判前照顾家庭或者从事正常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并使其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怀,充分体现刑事诉讼的保障价值。 法律咨询:取保候审解除问题的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运输假烟的案子,因为没抓到主犯,机关的案子办不下了,给两个所谓的从犯办了取保候审,这取保候审期满,如果案子还是没查明,这取保候审是不是会被解除,解除后这两名从犯会不会被重新拘留,还是就释放了呢,麻烦您解答,谢谢啦。 律师回答: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相关法律知识: 《 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五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六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十七条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满的人,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相关人员。取保候审不能自动解除,需经程序解除。如果司法机关未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可投诉要求合理结论。取保候审不能再次适用于再次犯罪。取保候审期满但案件未审结或撤销,需向或了解情况,获得释放证明或撤案,才能恢复自由。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第二款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根据这一规定,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这里法律规定采取的是应当(必须)及时解除,是为了还其人以自由;应当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让其及他人知道其已经获得自由。取保候审不能自动解除,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才能解除,但目前对司法机关未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很难通过法律程序去追究其法律责任,只能投诉,要求给出合理结论。取保候审期间犯罪,还能否继续适用?应当认为,不能够再次适用取保候审,因为适用取保候审不仅要考虑到刑期,也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第一次适用了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去犯罪,就证明其人身危险性较大,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仍然会危害社会,不符合设定取保候审的立法精神,因此,不能够再次适用。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案件没有审结或者被撤销的该怎么办?因为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而案件没有审结或者撤销的话,说明其仍然是有犯罪嫌疑人的,就会留有案底,对其非常不利,只有找到或者查清楚后,发给释放证明或者撤案,这样才能在法律上还给其真正的自由,才能进行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情况,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然而,目前司法机关未能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很难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的情况下,不能再次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因为其人身危险性较大,不符合立法精神。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审结或被撤销的情况,需要与或联系,以便获得释放证明或撤案,以确保其真正的自由和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第3种观点: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机关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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