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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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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贵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一类地区,每月10元。二类地区,每月1760元。三类地区,每月1660元;2、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在综合考虑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水平、失业率等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别,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差异也会较大。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截至2019年11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综上所述,贵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元。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金额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发挥宏观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2种观点: 贵州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1、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790元,二档标准为1670元,三档标准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8.6元,二档标准为17.5元,三档标准为16.5元;2、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1)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2)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3)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3、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应得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4、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企业,原则上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工资;因生产经营困难确需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岗位劳动者工资的,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或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综上所述,全国各省市一般一到三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各地的工资标准不一,具体以当地的为准。【法律依据】:《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二)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790元,二档标准为1670元,三档标准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一档标准为18.6元,二档标准为17.5元,三档标准为16.5元。(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1种观点: 6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超2000元,时薪最低多少时薪最低多少各地有不同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法》第四十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进行调整。《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各档次分别为1650元、1590元、1480元、13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元、16元、15元、14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全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消费水平不同,各地最低工资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可以到本地官网进行查找。法律依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1种观点: 广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在广东省工作在当地能够享受到的最低工作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广东最低工资标准1、 广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2、一类地区广州为2300元/月、深圳为236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3、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4、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5、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二、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如何落实最低工资标准1、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2、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3、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2种观点: 一、河源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1、河源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二、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特点1、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包含劳动者养活家庭成员的生活需求;2、最低工资率决定最低工资金额;3、最低工资确定了在职员工的最低工资要求,它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在职员工支付工资时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率确定的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履行。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关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而《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的。 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上发到劳动者手里的工资。如,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事病假工资扣除等,做了这些合理的扣除后所实发的工资可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不是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在作了符合规定的扣除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的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费用,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这种扣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2种观点: 安徽省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22年7月1日实施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90元。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是规定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主要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劳动报酬水平。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发布的最新消息,安徽省2022年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90元。具体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但也有一些特定职业和行业另有规定。比如,学徒、实习生、离退休人员等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对于特种行业、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较短的岗位,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标准。总之,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制度,同时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用工成本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如果企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会有什么后果?企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行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否则可能会面临部门的处罚。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维权来获得相应赔偿。此外,企业长期违法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可能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发展。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能够覆盖所有地区和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全省性的,但并不完全能够覆盖所有地区和行业。在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特殊行业,可能会有一定的特别规定。同时,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也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等方式制定一些适用于自己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是规定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9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制度,同时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用工成本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企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将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行为,可能会面临部门的处罚以及劳动者的维权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自2018年从11月1日起,合肥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上调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上调,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 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七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安徽省之前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5年11月,而如今2018年再一次予以调整,与上次调整相比,各档月工资标准增长幅度均超过20%。 另外,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粤府函的四类标准执行,即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粤府函的四类标准执行,即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3种观点: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档:第一档2200元,第二档2100元,第三档1720元,第四档1550元,第五档141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第一档20.3元,第二档16.4元,第三档15.3元,第四档14元。法律依据:《广东省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附后。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各地级以上市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安徽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次为1520元/月,16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合肥市区。第二档次为1350元/月,1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淮北市区,蚌埠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马鞍山市区,芜湖市区,宣城市区,铜陵市区。第三档为1250元/月,1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亳州市区,宿州市区,阜阳市区,滁州市区,六安市区,池州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泾县。第四档为1150元/月,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濉溪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县,铜陵县,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进行调整。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违反规定的,单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客观:由于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工资水平与物价水平差别较大,因此《劳动法》第四十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地区确定的,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部于1993年和1994年先后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提出了具体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家协会经向当地工商业联合会、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咨询后研究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报劳动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劳动部提出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当地批准,批准后7天内在当地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报纸上公布,同时报备案,抄送劳动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诸项因素发生变化,或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的,应当适时调整,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第1种观点: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南宁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广东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是1410至2100元。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具体如下:1、第一类地区广州为2100元每月,深圳为220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每小时;2、第二类地区172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每小时;3、第三类地区155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每小时;4、第四类地区1410元每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每小时。一、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1种观点: 来宾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省级发布,在来宾市,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根据最新的信息,来宾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5元或每月145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条规定,国家对劳动者的工资实行最低保障制度,具体实施参照的规定。来宾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并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物价、劳动力供需等因素进行调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发布的文件,《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来宾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或每月1350元。但到了2021年,由于生活成本上升和经济发展,当地适时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每小时15元或每月1450元。这意味着,来宾市企业必须保证员工的薪酬不低于这个标准。同时,针对特殊情况下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新招用的学徒工不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六十的工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徒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市级以下工种、行业实行涉及学徒工作余华问题的失业保险费率优惠等。来宾市的最高工资标准是多少?国家目前没有发布最高工资标准,最高工资标准是由企业自行决定的。不过根据来宾市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企业在制订工资方案时应该考虑员工的生活成本和日常开销,以保证合理性和公允性。企业必须遵守来宾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面临相关法律的制裁和处罚。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企业应该考虑设置合理的薪酬体系,提高员工待遇,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规定了全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测定方法、调整原则和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现行最低生活保障 guarantee _准。

第2种观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宣布,将上调全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具有周期短和调整幅度大的两大特点。根据《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法律分析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宣布,作为《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增计划》的配套措施之一,将上调全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至四类最低工资标准从现行的1000元、870元、780元、690元分别调整为1200元、1045元、936元、8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每小时8.5元、7.5元、6.5元、6元分别调整为10.5元、9.5元、8.5元、7.5元。这是我区1995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十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0%左右。此次调整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周期短,据2012年1月中旬调整以来,仅时隔12个月又再度调整;二是调整幅度大,以往24个月才上调21%左右,此次仅时隔12个月就平均提高了20%。《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及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发文之月起执行。对于应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的收入项目,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上述收入项目或者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或者是延期支付的劳动报酬,或者在客观上很难计量,因而被排除在最低工资的组成之外。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1200元根据有关规定,全区最低工资从2013年2月起调整,区域划分为四大类。一类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二类地区为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4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三类地区为各县级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36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四类地区为各县、自治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各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浮均在20%左右。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拓展延伸根据广西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2023年该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45元。这一标准的提高将对该市的职工工资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劳动者在扣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费用后,实际可拿到的工资有所增加,有助于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广西防城港市将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这将使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得到提升,有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结语广西壮族自治区宣布,2月7日起将上调全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具有周期短和调整幅度大的两大特点。根据《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一、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自治区下发《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调整为16元、14元、12.5元。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二类适用地区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三类适用地区为各县、各县级市、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据了解,本次调整的增幅为20%,充分考虑了我区近年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及经济发展水平。最低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底线,不是工资分配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的标准工资来理解。如劳动者发现自己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最低工资标准有什么意义的最低工资立法对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有可能会同时产生压缩效应和扩大效应。但主要目标还是其压缩效应。一方面,在就业能够得以维持的情况下,最低工资立法提高了原来所获得的工资率低于最低工资的那些工人的收入水平。如果他们的工作时间仍然同过去一样,那么这些低收入者的收入显然会提高搜索。另一方面,最低工资立法还有可能通过缩小其它低工资工人以及其它技术工人与监督管理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来压缩收入的不平等程度。这是因为,当原来处于最低工资水平之下的那些工人的工资被提高以后,企业为了维持企业内部的工资结构,可能不得不同时提高那些工资水平原来刚刚超过最低工资的那些工人的工资水平,否则的话,这些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可能受挫。总说就是提高低收入工人工资水平,缩小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消除不平等,达到。法律客观: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1月起,我区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根据类别和适用地区的不同,增加了125元~180元不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加班费和内部福利。根据《自治区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类。第一类是1000元/月(月薪制,下同)或8.5元/小时(非全日制用工的时薪制,下同),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80元和2.5元,适用于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北海5市。第二类是850元/月或7.5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40元和2元,适用于区内其他9个市。第三类是780元/月或6.5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45元和1.5元,适用于各县级市。第四类是690元/月和6元/小时,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25元和1.5元,适用于各县和自治县。据了解,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自1995年我区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以来,自治区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的第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是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底线,不是工资分配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的标准工资来理解。目前一些用人单位把加班加点工资、内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以及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资的内涵,是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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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低工资标准

二类地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5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三类地区:各县、各县级市、自治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2元。注意: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工人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所需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是用人单位

2019广西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适用地区包括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低于一类和二类地区,具体数额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适用地区包括各县、各县级市、自治县。以上信息是基于2019年广西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开数据整理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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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2020广西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2. 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等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80元,每小时15.3元。3. 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30元,每小时14元。请注意,这些数据是基于2020年的标准,后续可能有调整。如需最新信息,请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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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类地区,即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5元。4. 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元。5. 四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5元。6.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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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为580元/月,适用地区是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和北海市,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5元,月工资标准比上一年增加了80元。二类为500元/月,适用地区是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和崇左市,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元,月工资标准比上一年增加了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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