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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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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给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2、参保员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审核;3、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转到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其购房总金额应为扣除拆迁补偿款后的金额;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时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4、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撤消即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办理时,应提供护照签证、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资料;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额度,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综上所述,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客户就可以提取,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营业网点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支持全额提取或部分提取,租赁提取一年只能提取两次。客户递交提取申请后,3个工作日会出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能一次提取,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有如下:1、当事人外地户口离开公积金开户所在城市的,可以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并一次性提取公积金;2、事人退休或者离休人员可以全部提取。并且只要提供相关文件或者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有哪些情况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第3种观点: 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离休、退休的。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12、租房的。13、职工亡或被宣告亡的。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1种观点: 苏州园区公积金缴纳比例为个人和单位各缴存12%。其中,个人缴存部分最高不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12%,超过部分由单位缴存。苏州园区公积金是指在苏州工业园区内从事劳动的企业职工及其雇主为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苏州园区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个人和单位各缴存12%。具体来说,个人的缴存部分最高不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12%,超过部分则由单位代为缴存。例如,苏州市2021年的月平均工资为55元,那么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074.6元,超过部分则由单位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在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还规定了最低缴存基数为752元。也就是说,即使个人的工资较低,仍需按照最低缴存基数的标准进行缴存。除此之外,苏州园区公积金还设置了多种补贴和借款,供职工选择使用。苏州园区公积金可以用来做什么?苏州园区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向相关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用于租赁住房的押金、水电费等支出。此外,在符合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进行提取或者转出。苏州园区公积金是保障园区内职工住房需求及提高生活质量的一项,个人和单位各缴存12%的比例确保了公积金基金的可持续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职工应当充分利用公积金提供的各种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费。

第2种观点: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给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2、参保员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审核;3、中心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转到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其购房总金额应为扣除拆迁补偿款后的金额;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时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4、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撤消即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办理时,应提供护照签证、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资料;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额度,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综上所述,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客户就可以提取,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营业网点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支持全额提取或部分提取,租赁提取一年只能提取两次。客户递交提取申请后,3个工作日会出审核结果。【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封存后提取流程如下:1、点击市民中心。2、点击公积金。3、点击苏州公积金提取。4、点击外地户籍职工离职返乡提取。5、点击确定,在根据提示进行操作。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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