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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使用公积金租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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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是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且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城市以外的地区买房,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不同,因此需提前弄清楚房屋所在地是否允许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询问房屋所在地是否能够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确定可以后,再向缴存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经审核无误后,即可拿到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然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及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后,即可标识申请人的异地贷款情况,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明细台账。一般情况下,在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贷款后,只需按时偿还贷款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异地可以 公积金贷款 。 从提交申请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 公积金 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苏州公积金是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且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城市以外的地区买房,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不同,因此需提前弄清楚房屋所在地是否允许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1、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询问房屋所在地是否能够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确定可以后,再向缴存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经审核无误后,即可拿到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2、然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及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后,即可标识申请人的异地贷款情况,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明细台账。3、一般情况下,在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贷款后,只需按时偿还贷款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具体依据当地确定。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应当符合当地的购房,购房者征信和收入需要经过考核,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等。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异地可以公积金贷款。从提交申请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行。2.《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了户口申请迁移人需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昆山的社保是可以在苏州买房的。因为昆山是属于苏州的,虽然距离苏州有一段距离,但是实行的购房基本上都是一样的,所以,购买的是昆山的社保,也是能够在苏州买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1种观点: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1、对于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3、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限额基础上增加20万元。公积金贷款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人65岁,女人60岁;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30年。办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期限必须一致。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上海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使用。职工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提取申请书、现金支票。按照单位提供材料,填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将加盖印鉴。个人提取时,带着材料到管理业务大厅或购买房屋的柜台申请异地提取公积金。到银行服务网点提交申请。资料合格后,工作人员会办手续打印开回执,然后把材料交给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第3种观点: 一、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1、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购房者若是符合当地购房条件,并且得到当地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的许可,那么只需开具上海公积金的缴纳证明,即可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二、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1、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下列相关的证明材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2、由此可知,异地买房是可以提起公积金。

第1种观点: 上海租房可以用公积金,但是需要在租赁的期间,而且不能超过租赁行为终止前的6个月。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可以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金提取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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