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低保审核一般需要3个月的时间。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至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3、审核。乡镇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至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少活保障待遇的;(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15元。法律依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3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5元。
第2种观点: 重庆低保具体如下:1、享受优惠的条件:(1)低保户家庭。指纳入低保1年以上的低保户家庭;(2)困难残疾人。指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2、享受的优惠:(1)医疗救助。实行城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行,低保对象个人支付部分(包括起付线和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60%比例报销,门诊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50元,住院医疗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2500元;低保边缘户住院医疗给予30%救助,年最高救助限额为每人1500元;(2)取暖救助。城市低保户中的“三无人员”100%补助,一般低保户80%补,城市低保边缘户40%补助(取暖救助面积60平方米以内);(3)殡葬救助。低保对象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包括普通车辆遗体运送(城区160元/次,抚顺县350元/次,清原满族自治县和新宾满族自治县370元/次);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存放(城区150元/3天,三县90元/天);普通火化设备火化(140元/具);1个普通卫生纸棺(城区及抚顺县120元,清原、新宾100元);1个普通骨灰盒(城区200元,三县100元)。殡葬减免由市殡葬管理处具体执行。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二)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三)省级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1种观点: 一、低保每年几月份审核1、低保审核时间各地不同,有的会在上一年的12月月底进行,有的在当年1月份进行,具体可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一般需要15-30天的审查时间,不需要任何费用的收费是违法的。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二、低保户的条件是什么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第2种观点: 低保审核一般需要3个月的时间。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至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3、审核。乡镇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至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少活保障待遇的;(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3种观点: 12月。1、国家规定,为了把有限的低保资金用到实处,每年12月份中旬开始,对低保补贴家庭成员的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审核调查。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2、低保审核时间各地不同,有的会在上一年的12月月底进行,有的在当年1月份进行,具体可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一般需要15-30天的审查时间,不需要任何费用的收费是违法的。低保户的条件是什么?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不包括五保对象。综上所述,12月月底或者当年1月。根据查询新知百科网显示,每个地方的年审时间都不一样,有的地区会在上一年12月月底的时候开始进行年审工作,而有的地区会在当年1月开展年审工作,一般情况是会在上半年完成年审工作。【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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