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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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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比例为5%,最高计费比例不超过1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昆山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为 2940元,最高为23700; 缴费比例为:8%/10%/12%;公司和个人各承担相同比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本次调整规模为我市已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各类公司、民办非公司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员工。(二)缴存基数按员工自己月平均薪酬收入(薪酬总额)核定。薪酬总额详细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则履行,即薪酬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交给员工的悉数劳动报酬,不管本钱中列支的仍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薪酬总额,包含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加点薪酬等。(三)度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苏州市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即17700元,员工上年月平均薪酬收入超越此金额的则按最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核算。(四)各单位应当严厉依照员工自己上年月平均薪酬收入(薪酬总额)展开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的员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年昆山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员工上年月平均薪酬收入确实低于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需经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核准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发布的最低月薪酬规范。(五)缴存基数调整从7月1日起履行。调整作业应在11月30日前完结,12月1日起,对缴存基数仍低于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将统一调整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7月到单位处理调整月份之间少缴的住宅公积金,单位应在调整当月做一次性补缴。(六)新员工住宅补助的月薪酬基数同口径一起调整。(七)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仍为8%~12%,单位和员工的缴存份额应当共同。未达到上限份额的,能够持续上调。(八)本次调整未触及的内容,仍履行原规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住房公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公积金贷款买房 有什么条件,一、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什么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 住房公积金 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申请条件。购买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 房屋抵押贷款 。 2、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最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 3、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 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一、贷款限额有公积金贷款不是无的想贷多少就贷多少,它有一个最高限额,还有个人和夫妻申请在额度方面也会有差异,一般夫妻申请的最高额度高于个人。诸如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个人最高额度可申请60万,夫妻则为120万元,相差近一倍。如果夫妻两人都正常缴纳公积金,可申请夫妻共同贷款,这样获得的贷款额度也相对高一些。如果额度仍然不够的话,可以考虑申请组合贷款。二、申请组合贷款被银行、卖方拒绝说到申请组合贷款,有朋友说有的银行不给办,连卖房的也不接受组合贷款。说到底,还是因为组合贷款涉及到公积金中心、银行等多家机构,在流程上会慢很多,一般申贷周期为2-3个月以上,卖房人要等上2、3个月才能拿到尾款,着急用钱的肯定不愿意等。从银行的角度看,出于对风险的考虑,一套房产不能同时抵押给两家银行,所以不愿意接受组合贷款业务。如果实在想申请组合贷款,在选房的时候就和房主谈好,找到愿意接受组合贷款的房东。银行方面,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放款银行为同一家的话,一般是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的,具体可向贷款银行咨询。三、公积金贷款不受开发商欢迎不少开发商们嫌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周期长,其回笼资金慢易影响投资或其他资金需要,不太愿意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如遇到此类情况,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的话,可与其商谈,在价格或者其他费用上做些让步,如果实在不行,可以选择申请商业贷款,然后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也可以减轻点房贷负担。四、缴存时间有要求不仅是申请贷款时间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也会影响房贷申请,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缴存时间都有要求,诸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哈尔滨、长春、沈阳、太原、南京、杭州、包头、武汉、南昌、昆明、福州、济南、乌鲁木齐、海口等城市规定: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也有城市仍要求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比如天津、长沙。不少人换工作时没有考虑到公积金断缴问题,导致之后因为缴存时间的问题,导致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购房者如遇换工作,最好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公积金断缴是否可以通过补缴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可以的话,短时间中断对缴存时间影响不大。五、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影响贷款额度有的城市把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条件之一,比如广州规定: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账户余额太少,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也就越低,达不到期望值自然会影响买房。当然,并不是所有城市都会考查账户余额,但是要满足连续缴存一定时间的要求才能申请贷款。一些急需用钱的朋友们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如果以后有买房打算的话,还是建议最好咨询一下当地公积金中心,确定账户余额是否影响贷款额度后再决定是否提取,以免以后买房受影响。

第3种观点: 公积金贷款只能同一时间内贷一次,还款结束后才能再贷;一般规定,如果家庭已经用公积金买了两房套了就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即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2次。1、根据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具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则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2、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属于第二套房贷款。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⑴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⑵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⑶能够落实贷款担保;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一、公积金断缴有什么影响吗公积金断缴会影响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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