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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可以判免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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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对嫌疑人不批捕的不一定会判处缓刑,对嫌疑人不批捕与判缓刑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不逮捕只是说明嫌疑人有特殊情况,最终是否判处缓刑还要看是否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判缓刑的条件是:缓刑只能适用于用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犯罪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2种观点: 一、情节轻微不批捕一般会起诉吗1、一般不批捕后,不一定不起诉,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1)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只能适用于可能判处坐牢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2)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 【批准逮捕中的讯问】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批准逮捕中的询问与听取意见】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二、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批捕后的程序如下: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2、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6、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第3种观点: 对嫌疑人不批捕与是否会判缓刑没有关系。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1种观点: 被害人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三)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向对教唆者提起刑事自诉。有关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可参照如下条款: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会构成共同危险驾驶罪,例如多人在道路追逐竞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仍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二、男子教唆女子强奸怎么处罚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具体为该妇女同样构成强奸罪。对于教唆犯,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2种观点: 会的,如果审理认为其不构成该犯罪的,就必须对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无罪释放的情形:(1)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和免予起诉都是人民在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但由于两者适用的条件和性质不同,特别是免予起诉一词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所以这两个概念不能混同使用。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种观点: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当事人的言辞证据是需要其他物证形成证据链条的,不是当事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一、死刑案件不认罪的后果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如果不认罪,难道就无法定罪量刑了吗?被告人的口供包括供述(供认罪行)和辩解(否认指控)都是证据力极低的。如果没有其他任何证据,但是,被告人供认杀人罪行,而且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之后仍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供述的情况下,不仅不能判决有罪,还必须无罪释放,因为,被告人的口供是不能单独定罪的。(主要是防止刑讯逼供)。反之,如果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犯罪行为人死不认罪,也不能影响定罪,反而影响量刑。法官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酌定从重处罚。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中,法定刑幅度为3到10年有期徒刑。根据案情,法官认为被告人应该被判处5到8年,这时被告人明明罪行证据确凿却死不认罪,法官可以酌定判处8年有期徒刑,而不适用5年有期徒刑。因此,被告人的拒绝认罪的行为往往不仅不能帮助被告人逃脱罪责,反而会害惨被告人。一旦我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法律的审判都是早晚的事情,因此我们不要存在侥幸的心理。一旦被司法机关落案,要坦白从宽,争取减刑,早日获得自由。拒不认罪只要事实证据清晰,一样是可以落案定罪,而且还丧失了减刑的机会。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第2种观点: 一、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会怎么处理1、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具体是:(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二、犯罪嫌疑人具有什么法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申请回避的权利。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9、对人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对人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申诉;10、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12、获得赔偿的权利。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3种观点: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当事人的言辞证据是需要其他物证形成证据链条的,不是当事人承认不承认的问题。一、死刑案件不认罪的后果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如果不认罪,难道就无法定罪量刑了吗?被告人的口供包括供述(供认罪行)和辩解(否认指控)都是证据力极低的。如果没有其他任何证据,但是,被告人供认杀人罪行,而且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之后仍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供述的情况下,不仅不能判决有罪,还必须无罪释放,因为,被告人的口供是不能单独定罪的。(主要是防止刑讯逼供)。反之,如果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而犯罪行为人死不认罪,也不能影响定罪,反而影响量刑。法官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酌定从重处罚。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中,法定刑幅度为3到10年有期徒刑。根据案情,法官认为被告人应该被判处5到8年,这时被告人明明罪行证据确凿却死不认罪,法官可以酌定判处8年有期徒刑,而不适用5年有期徒刑。因此,被告人的拒绝认罪的行为往往不仅不能帮助被告人逃脱罪责,反而会害惨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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