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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影响会不会影响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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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证人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证人是自然人。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的询问、质证。证人作证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此外,证人还享有查阅询问笔录,要求对笔录中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的部分加以补充、改正,要求补偿作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受司法机关的保护等诉讼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证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出庭时证言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在对申请审查后,发现证人出庭确有必要或者是有影响,应当履行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证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经过同意,可以向本愿提交证人证言,其证言将综合案件其他证据综合进行评判。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也就是说并非只要不出庭就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出庭证词不会无效,只不过效力会减弱。特殊的情况,如为保证证人安全等因素而证人不出庭,经提前进行取证,对其所述可以证明真实的证言,在开庭时作为证言不会减弱其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证人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便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证人是自然人。证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接受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的询问、质证。证人作证是一种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权利,此外,证人还享有查阅询问笔录,要求对笔录中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的部分加以补充、改正,要求补偿作证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受司法机关的保护等诉讼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庭外影响可能会对证人证言产生影响,但并非每个情况都会影响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并予以评估。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证人的证言应当真实、完整。应当根据证人的身份、关系、事实陈述、供述过程等综合评价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的证言应当真实、完整。应当根据证人的身份、关系、供述过程、供述前后的矛盾和其他有关情况综合评价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在诉讼中,被告人、原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作证,不得有隐瞒、歪曲、拒绝作证等行为。

第2种观点: 作为证人,旁听庭审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但如果证人在庭审中违反法庭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在司法庭审中,除了当事人和律师,证人也可以在法庭上作出证言并旁听庭审过程。一般情况下,证人旁听庭审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因此,证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要旁听庭审。然而,如果证人在庭审中违反法庭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证人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或者截取部分庭审内容进行传播,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此外,证人在旁听庭审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影响庭审正常进行,否则可能会面临受到制止或强制离庭的情形。证人旁听庭审可以获取什么信息?证人旁听庭审可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主张以及证人作证等情况。然而,证人在旁听庭审时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进行记录和传播,否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作为证人,旁听庭审并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但如果证人在庭审中违反法庭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此,证人在旁听庭审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影响庭审正常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旁听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不得影响庭审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庭审中的内容向外泄露。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庭外影响可能会影响证人的证言,但不一定会被法庭认定为影响证言的因素,具体要看具体案件的情况。法律依据: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如实作证。证人有故意作伪证、作不实证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证人应当如实作证。证人有故意作伪证、作不实证的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二条规定:网络言论对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公信力等因素的影响,应当在评价证人证言时予以考虑。但不能因此作为是否属于作伪证、不如实证的标准判断。4.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证人证言规则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证人的证言应当是真实、完整、准确的。证人的证言是否存在瑕疵,应当在评价证据时进行综合分析。证人证言存在缺陷,不一定就是无效证言。总结:庭外影响可能会影响证人的证言,但法庭在评价证据时会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只因庭外影响就认定证言无效。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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