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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受贿罪与赠送礼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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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行贿与馈赠的区别及《刑法》中对行贿罪的规定。行贿罪包括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给予较大数额财物或以各种名义回扣、手续费。行贿罪的刑罚根据情节轻重,可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行贿人如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减轻处罚。此外,行贿罪还涉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或关系密切人行贿,单位犯罪也有相应处罚。行贿的认定和处理需遵循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可进行调查取证后处理。法律分析一、馈赠与行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2)往来财物的价值;(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二、《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关行贿的认定和处理,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还可以由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后进行处理。结语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及相关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的认定需要考虑财物往来的背景、财物价值、往来缘由、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等因素。根据行贿的情节不同,可能面临不同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对于单位犯罪,还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因此,在处理行贿案件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由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第2种观点: 企业间捐赠物品不算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企业间捐赠物品属于公益性行为,不算商业贿赂。【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行贿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为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并使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到了损失。行贿是一种罪。送礼就大不一样了,这包括送礼的对象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送礼不是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也不会对国家或社会利益造成损失。送礼仅表示感激、答谢或维系某种特殊关系的一种情感传递,送礼也是一种传统礼仪。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受贿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受贿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受贿赂的确定条件:一、收受贿赂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收受贿赂的客观条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了非法的利益。三、因为为了贿赂人谋取非法的利益,而向贿赂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取贿赂人的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受贿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为人应当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接受赠与可以视为“其他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种观点: 一、受贿罪与正常馈赠如何认定怎样界定受贿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受贿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受贿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二、公职人员任职前受贿的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规定,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取得现有职权之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具体来说:1、要严格把握任职前与任职后的界限。即要以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起为标准区分。即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以前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前的受贿行为;而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包括当日)以后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后的受贿行为。2、是否依法追究行为人任职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区别对待。关键是看受贿行为与行为人任职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如果存在,则应认定为受贿罪;如果不存在,则不宜按受贿罪论处。

第1种观点: 贿赂与馈赠的区别: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馈赠是指把财物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也指赠送的东西、礼品,不存在不正当利益。【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 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一)、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第3种观点: 企业间捐赠物品不算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企业间捐赠物品属于公益性行为,不算商业贿赂。【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送礼的对象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送礼不是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也不会对国家或社会利益造成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送礼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那么送礼价值在5000元以上就算是贿赂。如果送礼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就不算贿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3种观点: 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送礼并不以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好处私利的意图。一、公职人员收受回扣属于什么行为公职人员收受回扣属于受贿行为,涉嫌受贿罪。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成立受贿既遂吗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成立受贿既遂。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三、受贿罪具体要求有哪些受贿罪成立的要求如下:1、本罪为特殊主体犯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2、本罪的实质是“以权换利',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方能构成本罪。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三点(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成立受贿的前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权力,即自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2)具体的行为表现有两种:一是索取他人财物,即利用手中的职权,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二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即接受他人向自己行送的财物。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本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本罪。注意,此处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论是否正当利益,也不论是否实现,均不影响受贿的成立(3)索取或者非法收受的必须是他人的财物,具体包括金钱、有价证券和各种物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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