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受理原告起诉时,向其送达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时限;在向被告送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当然,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于举证期限协商一致,可经认可后确定;2、原被告双方在举证期限内,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和的要求,向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副本及证据清单,并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调取证据,进行证据保全,申请鉴定和勘验或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等;3、举证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举证完毕,可确定证据交换的时间、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4、证据交换由主审法官主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让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认并可作简单的询问,或说明异议的理由记录在卷,但不能要求双方对异议证据进行详细的质证和辩论;5、证据交换中,主持法官应组织双方当事人讨论确定案件争议的焦点,并记入笔录;6、证据交换完毕,主持法官应当根据立案庭统一排定的日期确定开庭时间,并制作证据交换报告交合议庭其他成员查阅。报告应记明证据交换的经过,双方有争议和无争议的证据,以及所确定的案件争议的焦点等情况;7、确有必要进行再次证据交换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六十六条 人民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六十七条 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六十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证据交换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两种情况: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法若干证据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第3种观点: 一、证据交换有哪些注意事项1、证据交换注意事项如下:(1)证据交换的范围不宜过宽;(2)证据交换主体包括主持者和参入者;(3)确定交换证据时间,使当事人及时进行证据交换或有充分时间收集提供证据,以减少开庭次数;(4)防止当事人有意不举证或不交换证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二、在调取证据过程中需要调取什么材料1、银行的存款调查;2、房产登记及车辆登记信息的查询;3、公司的股权调查;4、股票、证券、基金、期货、国债等有价证券的调查;5、开办公司企业的经营收入调查;6、知识产权的取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