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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调解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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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调解开始的时间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情况具体如下:1、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死亡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2、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伤的情况,调解应当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3、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的,应当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哪些1、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2、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3、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4、对于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来说,无论是到交警部门或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5、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6、受害人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7、受害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看主治医生开的出院诊断证明书。【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十日,具体如规定如下:1、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2、期限的开始时间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应当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机关或者未经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根据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6、确定赔偿方式;7、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转交的,交通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其中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5)赔偿方式和期限;(6)调解终结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必须进行调解吗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不是必须进行调解。处理交通事故不是必须调解,调解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途径之一,但并非是必经的途径。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建议调解,受害者可以不选择调解,所以具体是否调解要看事故当事人自己的意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1、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3、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4、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调解协商一般是没有次数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可以随时进行调解,并可以多次进行磋商。对于一些差距过大,明显调解不成的情况,有关部门可能不再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第九十五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不能达成和解的,可以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双方能达成一致的,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协议书。交通事故调解,就是指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在查明交通肇事事实及原因、分清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有关人员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损害进行公平协商,以解决赔偿争议的活动。调解达成之后,双方会签订调解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争议,当事人可请求交通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如果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 交通管理部门 调解的,必须在收到 事故认定书 之日起10日内一致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后,交警部门并不马上进行调解,造成人员受伤,应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进行,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进行,如果还有财产损失,应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进行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法律客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步骤: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等到交警、救护人员到达后可转交给医护人员,配合进行相应的调查。造成受害者死亡的,是需要赔偿其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的赔偿标准以及收费凭证不一,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有保险的,再保险的范围内进行承担,对于不足的部分,其当事人根据责任,按比例进行赔偿。一、开车撞了人正确的处理方法根据相关法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肇事者赔偿对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具体赔偿参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七条。二、违章停车出了事故怎么处理违章停车造成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报警。交警到场后会进行询问和调查,了解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交警依据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果是违规停车的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则违规一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另一方也存在过错的,则需要双方共同分担责任,过错较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较轻一方承担次要责任。交通事故一般由交通处理,交警勘察后会出具事故责任书,行为人应该按照上面的内容来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也可以申请调解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七条。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是什么时候1、交通事故一般是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申请调解。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二、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撰写好起诉状后提交至有管辖权的立案庭;2、现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3、立案。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交诉讼费用;4、庭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庭审程序等。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为:1、事故现场立刻报案;2、事故现场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如果交警处理的事故,则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不需要再前往现场进行查勘;3、检验、鉴定;4、事故认定,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应该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召集事故各方的当事人到场,公开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据。一、交通事故中的车损赔偿怎么个程序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还需拨打向交警部门报案。1、现场事故勘察(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专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2、定损修理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车辆双方事故会涉及到第三方修理。核保人员可在现场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不能,可以在第三方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核损价格。(1)双方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方任何现金。(2)双方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第三方可能要求车主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3、提交理赔资料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所需材料:索赔申请书、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保人身份证、车辆维修、收款银行卡、交警证明(如涉及交警处理),车辆维修(本人和三者车辆)/三者物损赔偿凭证、三者物品损失清单、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证明、。还有一些事故中涉及到的费用,如事故造成车辆无法行驶,则需要施救费,高速上事故则可能需要高速的过路过桥票。4、领取赔款保险公司收到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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