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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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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山东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征地补偿应按同地同价原则,参考区片综合地价,耕地按15倍平均年产值补偿。公益用地征收并非无偿,全国标准不同。法律分析1.山东潍坊市最新征地补偿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2.而且,本身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修建起来的这些建筑都是服务于民众的,所以并非公益用地就可以无偿征收民众的土地了。但全国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3.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9倍,安置补助费6倍),亩产值按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拓展延伸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解读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是指在修建公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工程过程中,对因征地而受到损失的农民或土地所有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规定。根据山东潍坊市相关,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具体补偿金额根据被征地土地的面积、土地类型、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此外,还规定了补偿申请的程序和要求,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批程序。修路征地补偿的实施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结语山东潍坊市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菜地4.5万元,旱地为1.8万元。征收土地主要是为了公益用地,修建服务于民众的建筑。然而,全国的公益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征地拆迁补偿按照同地同价原则进行,也可参考当地综合地价。耕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计算,具体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潍坊修路征地补偿: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1种观点: 一、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山东潍坊市最新征地补偿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而且,本身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修建起来的这些建筑都是服务于民众的,所以并非公益用地就可以无偿征收民众的土地了。但全国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上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二、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批准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一般情况下的公益用地是可以享受到划拨供地的,如果按照当时的情况还是必须要征收民众的土地,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是按照三年前的平均年产值的15倍左右赔偿。支付了征地补偿费用以后,然后再无偿的把这些土地提供给用地单位使用,但是,拆迁民众的土地必然要给民众拆迁补偿费,具体是多少取决于当地的方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3种观点: 山东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征地补偿应按同地同价原则,参考区片综合地价,耕地按15倍平均年产值补偿。公益用地征收并非无偿,全国标准不同。法律分析1.山东潍坊市最新征地补偿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2.而且,本身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修建起来的这些建筑都是服务于民众的,所以并非公益用地就可以无偿征收民众的土地了。但全国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3.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9倍,安置补助费6倍),亩产值按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拓展延伸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解读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是指在修建公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工程过程中,对因征地而受到损失的农民或土地所有者进行经济补偿的规定。根据山东潍坊市相关,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具体补偿金额根据被征地土地的面积、土地类型、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此外,还规定了补偿申请的程序和要求,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批程序。修路征地补偿的实施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结语山东潍坊市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菜地4.5万元,旱地为1.8万元。征收土地主要是为了公益用地,修建服务于民众的建筑。然而,全国的公益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征地拆迁补偿按照同地同价原则进行,也可参考当地综合地价。耕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计算,具体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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