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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签合同怎么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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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人和私人签订的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则有效:1、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下签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应满足以下条件:1、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协议内容没有违背公序良俗。3、协议不侵害第三方、国家的利益。4、签订协议的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普通的合同,如果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合同标的不为法律禁止或者,合同内容是双方或者几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自愿。那么,不需要履行特别的手续,合同即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的方面:第一,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信息。第二,确定双方合同的性质。第三,标的物的种类,数量,以及给付的方式。第四,涉及给付金钱的需要约定金钱的给付时间,数额,方式。第五,违约责任的承担。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人签订合同想要有效应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3)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行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具有必要的形式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人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满足下列四个条件,那就有效: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人与私人签订合同有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个普通的合同,如果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合同标的不为法律禁止或,合同内容是双方或几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签订合同自愿,那么,不需要履行特别的手续,合同即为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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