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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抵押小额贷款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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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借款人身份证件。2、借款人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4、贷款用途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第2种观点: 申请无抵押贷款,必须符合贷款的申请条件,例如贷款的用途明确合法,个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然后由贷款机构进行调查,再与申请人订立借款合同,最后向其发放贷款。【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3、有按期偿还无息借款的能力,且能提供保证人;4、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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