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博物馆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

博物馆条例和博物馆管理办法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设立博物馆,应当由馆址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博物馆设立申请书;(二)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三)资金来源证明或验资报告;(四)藏品目录及合法来源说明;(五)陈列展览大纲;(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七)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第十条 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明确了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对相关设立、变更、终止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法律依据:《博物馆条例》第三条 博物馆开展社会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第四条 国家制定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博物馆体系。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第五条 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为博物馆提供经费,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第六条 博物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法设立博物馆或者向博物馆提供捐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第七条 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博物馆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博物馆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博物馆管理工作。第 博物馆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会员的业务活动,促进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

第3种观点: 建立博物馆需经馆址所在地市(县)级文物部门初审,通过后提交省级文物部门审批,包括申请书、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资金来源、藏品目录、陈列展览大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证明等材料。法律分析建立博物馆,应当由馆址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交博物馆设立申请书、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资金来源证明或验资报告、藏品目录及合法来源说明、陈列展览大纲、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等待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拓展延伸博物馆设立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博物馆设立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通常涉及多个方面。首先,需要进行相关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包括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并进行审查。其次,需要满足特定的设立条件,如场地要求、展品收藏要求等。此外,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文物保、博物馆管理条例等。在设立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安全、保险、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博物馆设立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是为了保障博物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文物保护,确保博物馆能够正常运营,并为公众提供丰富的文化教育资源。结语建立博物馆,需要经过初审和审批程序,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满足设立条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博物馆设立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旨在确保博物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文物保护,以提供丰富的文化教育资源。法律依据《博物馆条例》第十条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二)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五)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博物馆馆舍建设应当坚持新建馆舍和改造现有建筑相结合,鼓励利用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等作为博物馆馆舍。新建、改建馆舍应当提高藏品展陈和保管面积占总面积的比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加强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四条 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应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必须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配备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博物馆条例》是为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发挥博物馆功能,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5年2月9日发布,自2015年3月20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博物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第十四条 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博物馆章程草案;(二)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三)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四)出资证明或者验资报告;(五)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六)陈列展览方案。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参观博物馆的规定:1、基于国家博物馆藏品举办的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观众可以拍照留念,但请勿使用闪光灯和三脚架。引进的临时性展览,将依据办展协议确定是否可以拍照,若不可拍照,将在展厅内设立明显的提示标识。2、请勿吸烟。请勿触摸展柜。3、观众自带液体饮料经本人试喝检验后可以带入场馆,观众自带食品经安检后可以带入场馆。4、请勿将各类管制刀具、打火机、光盘、危险品及宠物带入场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