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不能补。如果这个社保断缴是下岗之后出现的中断,那么很明显是由于你个人原因造成的,终端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补缴的,但是如果是企业单位没有给你正常的参保交费,那么由企业单位出面还是可以来正常完成补缴的!作为下岗职工来说,如果你没有及时的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依然也是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继续参保,自己的缴费,因为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自己的交费,那么也依然可以享受到累计缴费年限正常增加的待遇,因为毕竟灵活就业的形式,它跟企业在职职工是拥有相同的职工养老保险,所以说累计缴费年限都是可以正常增长的。对于已经连续缴纳15年社保的下岗员工无须补缴社保,如果年限不够,在满足补缴的条件下可以补缴社保。目前,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的行为已经不被允许了。各地对社保补缴也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区只能逐年缴纳社保,不能进行社保补缴。具体详情可以咨询所在地社保中心。法律依据:1、《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如果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有欠费记录的,下岗人员或国有企业补缴其在国有企业期间的个人欠费,以及相应年份的单位欠费本金后,就可以直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补缴期间的滞纳金,在下岗人员办理转移时,暂缓征缴,转移后由所在地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清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