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处理后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能拿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1、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3、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3种观点: 一般在情况是只在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取回车。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对方向提起诉讼,要求对肇事的车辆予以财产保全,那么车主就取不成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同时,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一、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怎么作出来的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二、交通事故取车的法律依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车的时候,交警要开个提车票据,然后到停车场,当事人交停车费以后就可以把车提走。2、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提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无异议即可提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后取车需要什么材料1、交通事故后取车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当事人凭借身份证、驾驶本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2)提车时,交警需要开提车票据,然后到停车场,当事人交停车费后就可以把车提走。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提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无异议即可提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要求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作出;2、 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取车流程,交通事故车辆,可以在交警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后,按照程序提取车辆。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应当当场制作“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车的时候,交警要开个提车票据,然后到停车场,当事人交停车费以后就可以把车提走。2、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提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无异议即可提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后取车需要什么材料1、交通事故后取车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当事人凭借身份证、驾驶本去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2)提车时,交警需要开提车票据,然后到停车场,当事人交停车费后就可以把车提走。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提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无异议即可提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要求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作出;2、 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取车流程,交通事故车辆,可以在交警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后,按照程序提取车辆。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应当当场制作“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1种观点: 一、事故车辆多久能取出1、事故车辆一般在十五至六十日内能取出。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自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一般交管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10日可以出事故认定书。根据法律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取回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会扣留车辆,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3种观点: 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车,最长60天取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起诉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1、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4、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车的时候,交警要开个提车票据,然后到停车场,当事人交停车费以后就可以把车提走。2、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提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无异议即可提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处理后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能拿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1、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3、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取车流程,交通事故车辆,可以在交警对其进行检验、鉴定后,按照程序提取车辆。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应当当场制作“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取回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十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管部门会扣留车辆,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2种观点: 交通事故处理后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能拿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1、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的情况,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3、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保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3种观点: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取出事故车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领车的,当事人就可以取出事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调查的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机动车进行扣留,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通管理部门会向当事人发出通知,让当事人尽快去交管部门领取车辆。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二、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扣留车辆吗交警是否扣留车辆,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生的原因不复杂,交警可以很快查清的,不会扣留其车辆;2、交通事故的成因比较复杂,需要对车辆收集证据的,交警会扣留其车辆,并且开具行政强制措施的凭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提车的时候,交警要开个提车票据,然后到停车场,当事人交停车费以后就可以把车提走。2、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提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无异议即可提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取出事故车1、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领车的,当事人就可以取出事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调查的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机动车进行扣留,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通管理部门会向当事人发出通知,让当事人尽快去交管部门领取车辆。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二、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扣留车辆吗交警是否扣留车辆,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1、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生的原因不复杂,交警可以很快查清的,不会扣留其车辆;2、交通事故的成因比较复杂,需要对车辆收集证据的,交警会扣留其车辆,并且开具行政强制措施的凭证。
第3种观点: 一、事故取车,只要交警同意即可。一般来讲,假如责任比较明显(对方责任),在交一定数额的医疗费押金后交警才会同意车方取车。只要交警对该车检验、鉴定完毕后,就可以将车归还。除非伤者到申请财产保全,才能把你车扣在,等事故处理结束后提车。交警那儿只要车辆检定完毕就和通知车主取车了,交警不放车是违规的,不需要通知伤者就可放车了,让交警出具检车报告,三日内对方要保全的,不保全就要放车,如保全你就提供相应的担保,也放车的。二、交通事故车辆最多能扣多久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应当当场制作“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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