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吗1、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离婚了之后二者就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前妻完全是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二、成为委托人需要什么条件成为委托人需要的条件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专业事项的,委托人还应当依法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从业年限等条件;3、对委托人资格的其他法定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前妻前夫作为代理人。离婚了之后二者虽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完全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离婚后夫妻关系依法解除,两人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有能力帮助且愿意帮助也合理。在不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原告委托同一案另一原告可以作为其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前妻前夫作为代理人。离婚了之后二者虽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完全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离婚后夫妻关系依法解除,两人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有能力帮助且愿意帮助也合理。在不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原告委托同一案另一原告可以作为其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2种观点: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您的前夫不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知道案件情况的,是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你前夫出庭作证,要如实陈述其所作证的内容,如作伪证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相关法条】《民法典总则》第十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总则》第二十一条__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__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准许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离婚了之后二者就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完全是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1种观点: 一、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吗1、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离婚了之后二者就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前妻完全是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二、成为委托人需要什么条件成为委托人需要的条件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专业事项的,委托人还应当依法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从业年限等条件;3、对委托人资格的其他法定要求。
第2种观点: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您的前夫不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知道案件情况的,是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你前夫出庭作证,要如实陈述其所作证的内容,如作伪证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相关法条】《民法典总则》第十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总则》第二十一条__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二条__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准许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3种观点: 可以委托前妻前夫作为代理人。离婚了之后二者虽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完全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离婚后夫妻关系依法解除,两人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有能力帮助且愿意帮助也合理。在不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原告委托同一案另一原告可以作为其代理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前妻前夫作为代理人。离婚了之后二者虽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完全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离婚后夫妻关系依法解除,两人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有能力帮助且愿意帮助也合理。在不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原告委托同一案另一原告可以作为其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夫妻关系自离婚之日前消灭,前妻与前夫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关系,前妻无权为前夫委托代理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一、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吗1、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离婚了之后二者就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前妻完全是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二、成为委托人需要什么条件成为委托人需要的条件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专业事项的,委托人还应当依法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从业年限等条件;3、对委托人资格的其他法定要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前妻前夫作为代理人。离婚了之后二者虽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完全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离婚后夫妻关系依法解除,两人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有能力帮助且愿意帮助也合理。在不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原告委托同一案另一原告可以作为其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的,离婚后你和妻子就是普通的人关系,你请前妻做委托代理,是雇佣关系,是正常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离婚诉讼可以委托代理。当事人去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依法委托以下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委托以上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必须向人民提交授权委托书,诉讼代理人拿到授权委托书后,可以帮助当事人处理离婚诉讼的相关事项,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还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但是,离婚诉讼跟普通的民事诉讼是不一样的,在离婚诉讼中,即使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开庭的时候,当事人还是必须出庭应诉,因特殊情况实在无法出庭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六十五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委托前妻前夫作为代理人。离婚了之后二者虽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完全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离婚后夫妻关系依法解除,两人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有能力帮助且愿意帮助也合理。在不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原告委托同一案另一原告可以作为其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夫妻关系自离婚之日前消灭,前妻与前夫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关系,前妻无权为前夫委托代理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一、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吗1、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离婚了之后二者就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前妻完全是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二、成为委托人需要什么条件成为委托人需要的条件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专业事项的,委托人还应当依法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从业年限等条件;3、对委托人资格的其他法定要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夫妻关系自离婚之日前消灭,前妻与前夫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关系,前妻无权为前夫委托代理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吗1、前妻可以成为前夫的委托人。离婚了之后二者就没有实质的法律上的关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前妻完全是可以当前夫的委托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二、成为委托人需要什么条件成为委托人需要的条件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专业事项的,委托人还应当依法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应的从业年限等条件;3、对委托人资格的其他法定要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是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为了慎重起见,法律规定:除非当事人确有特殊情况(比如是精神病患者、出国等),否则当事人必须出席法庭参与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原告只让代理人出庭是不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离婚当事人指夫妻双方,所以小孩原则上不必出庭。2、但小孩可以作为证人,那么如果法庭通知,小孩就要出庭。3、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对十岁以上的小孩,法庭会征求其意见,此时也需要小孩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离婚案件原告只让代理人出庭是不可以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不论是否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当庭表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即使委托代理人,也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第2种观点: 1、离婚诉讼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起诉,但开庭一定要亲自到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只有上述人员才具有诉讼代理人资格,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提交由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一、离婚案件能不能特别代理?律师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规定,指明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本条应分为两个部分加以理解:一是离婚案件不论是否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当庭表明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二是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即使委托代理人,也不能由代理人代其表示离婚与否,也不能由代理人对有关实体权利处分表态。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人民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只能选择一般代理。诉讼法当中规定的律师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相较于一般代理的权限,特别代理权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非常多的。可是在离婚案件中,很多事情必须原被告双方自己出庭,所以不能适用于特别授权代理,因为律师的职权是有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因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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