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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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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进口废物由运抵口岸所在地(下称口岸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口岸商检机构凭国家环境保护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及其他必要单证受理报验。经检验未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向报验人出具《检验情况通知单》;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向报验人出具《检验证书》,并及时以《检验证书》副本通知口岸海关和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理。除海关、环保部门要求配合检验外,对于无收货人的进口废物,不予受理报验。 二、口岸商检机构在口岸海关监管场地对进口废物实施检验,检验重点为货物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因条件所限不能直接对集装箱内废物实施检验时,应要求报验人将内装货物卸出后检验。 在进口废物的强制性检验标准发布实施前,检验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被视为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进口废物中夹杂生活垃圾的或《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注明的 废物名称 是废钢或其它废金属,而检验证明属旧电机、电缆、五金、电器产品的; 经检验未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向报验人出具《检验情况通知单》(一正三副),该通知单上还应注明《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证书号等项内容;检验结果用语为: 上述货物经本局初步检验,未发现影响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质 。并加备注:请在规定期限内向到货地商检机构申报品质检验。将副本寄到货地商检局。按《国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中第二、四、七、八、九类废物,按《通知》第六条要求办理。 经检验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向报验人出具《检验证书》(一正三副),证书上还应注明《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证书号等项内容;证书用语为: 上述货物经本局初步检验,发现其中含有影响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质 ,并列出其中主要物质。按《关于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转移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以《检验证书》副本通知、移交当地环保部门和口岸海关处理。 三、口岸海关对申报进口的废物(废纸除外)不予转关,径凭《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口岸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情况通知单》验放。 四、为防止废纸中夹藏反动、淫秽印刷品的流失,进口废纸经口岸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情况通知单》后,凡生产企业与口岸海关同在一地的,由海关办结进口手续并监管至工厂入化浆池销毁。生产企业与口岸海关不在一地的,由口岸海关加封后转关到其主管地海关办理。 五、海关对申报进口的其他货物是否系进口的废物或禁止进口的废物有疑问时,可要求申报人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经检验不属于废物的,商检机构在申报人的上注明 经检验不属于废物 并加盖 已接受登记 印章;经检验属于进口的废物,商检机构应要求申报人持《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办理报验手续;经检验属于禁止进口的废物,商检机构应及时通报海关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按《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六、口岸商检机构对《国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中第二类(冶炼渣)、第四类(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第七类(废旧五金、电机、电器产品)、第八类(废运输设备)和第九类(特殊需进口的废物)实施检验并向报验人出具《检验情况通知单》后,应将《检验情况通知单》副本寄送废物利用单位所在地的地区(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由废物利用单位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对进口废物的加工过程实施。 七、商检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以新充旧、以好充废、申报商品编码和名称与实际货物不符等有冒充进口废物偷税漏税嫌疑,或在废物中夹带其他物品。 有走私嫌疑的,应及时通报海关处理。

第2种观点: 1、申请单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环保窗口将申请材料转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3、污染控制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现场核查),对申请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并调查申请单位对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在每批进口废物到货5日内将进口废物种类和数量向市环保局登记、有无转卖或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废物等行为),对经审查具备办理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将申请材料上报省环保局;对经审查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转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并说明不予上报的理由。4、省环保局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国家环保总局批准。5、审核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属集中办理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上报。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资料清单1、书面申请报告。2、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表。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报告。4、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有或包含该固体废物经营范围描述)5、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年检有效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者加盖一般纳税人字样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工厂加工场地(包括厂区入口及厂牌、厂区概览、原料和成品贮存场地、加工利用场地)、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彩色照片及文字说明。(文字说明注在每张照片下方,以说明照片所示场景或功能)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9、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10、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参考样式。(我司提供填写)11、环境监测方案以及应急监测预案制度。12、自行监测的,提供监测资质证明和持证上岗证;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标定记录结果。(如果是企业自行监测须提供,非自行监测无须提供)13、委托监测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和委托监测机构的监测资质证明文件。(如果是委托监测须提供,非委托监测不须提供)14、防止进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和措施。15、有关环境保护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的规章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环保培训材料等。16、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则必须提供该项材料,反之,则不须提供)17、代理进口企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18、代理进口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19、代理进口企业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代理进口企业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1、代理进口合同复印件。22、关于对(填写企业名称)申请进口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情况及初审意见表。(见附五)备注:①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并注明日期。②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可受理下一年度固体废物进口申请,原则上不再受理当年固体废物进口申请。法律依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进口废物原料到货后,由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检验检疫监管。收货人应当在进口废物原料入境口岸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报检时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装运前检验证书。第七条质检总局对进口废物原料实行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向中国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法律依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向中国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第1种观点: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废物原料供货商、收货人、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进口废物原料生产经营及装运前检验活动,保证进口废物原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供货商是指可以为企业生产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及其他资源的企业。供应商,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流通企业。确定符合公司战略的供应商特征,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评估,可以将供应商分成交易型、战略型和大额型。一般来讲,交易型是指为数众多,但交易金额较小的供应商,战略型供应商是指公司战略发展所必需的少数几家供应商,大额型供应商指交易数额巨大,战略意义一般的供应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采购商选择供应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控制双方关系风险和制定动态的供应商评价体系是中国采购商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随着采购额占销售收入比例的不断快速增长,采购逐渐成为决定电子制造商成败的关键因素,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作为供应商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采购商品的质量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是采购单位进行商品采购时首先要考虑的条件。对于质量差、价格偏低的商品,虽然采购成本低,但会导致企业的总成本增加。【法律法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供货商、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

第1种观点: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废物原料供货商、收货人、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进口废物原料生产经营及装运前检验活动,保证进口废物原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供货商是指可以为企业生产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及其他资源的企业。供应商,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流通企业。确定符合公司战略的供应商特征,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评估,可以将供应商分成交易型、战略型和大额型。一般来讲,交易型是指为数众多,但交易金额较小的供应商,战略型供应商是指公司战略发展所必需的少数几家供应商,大额型供应商指交易数额巨大,战略意义一般的供应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采购商选择供应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控制双方关系风险和制定动态的供应商评价体系是中国采购商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随着采购额占销售收入比例的不断快速增长,采购逐渐成为决定电子制造商成败的关键因素,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作为供应商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采购商品的质量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是采购单位进行商品采购时首先要考虑的条件。对于质量差、价格偏低的商品,虽然采购成本低,但会导致企业的总成本增加。【法律法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供货商、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向中国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法律依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向中国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第1种观点: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废物原料供货商、收货人、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进口废物原料生产经营及装运前检验活动,保证进口废物原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技术要求。供货商是指可以为企业生产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及其他资源的企业。供应商,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流通企业。确定符合公司战略的供应商特征,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评估,可以将供应商分成交易型、战略型和大额型。一般来讲,交易型是指为数众多,但交易金额较小的供应商,战略型供应商是指公司战略发展所必需的少数几家供应商,大额型供应商指交易数额巨大,战略意义一般的供应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采购商选择供应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控制双方关系风险和制定动态的供应商评价体系是中国采购商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随着采购额占销售收入比例的不断快速增长,采购逐渐成为决定电子制造商成败的关键因素,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作为供应商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采购商品的质量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是采购单位进行商品采购时首先要考虑的条件。对于质量差、价格偏低的商品,虽然采购成本低,但会导致企业的总成本增加。【法律法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供货商、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向中国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法律依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向中国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量刑为: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就构成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第一,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依法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如果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四,如果没有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中国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处罚标准: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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