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购买重疾险后患上肿瘤,理赔是否受影响,要看具体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此设有一定,如等待期、病史告知等。但如果在购买前就已经患上肿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诚实守信原则签订的。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费的支付义务。 2.《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等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义务的,对其未履行的部分应当承担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拒绝赔付保险金等给付。综上所述,购买重疾险后患上肿瘤是否影响理赔,需根据具体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在购买前已经患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涉及保险事宜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容,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和拒赔条款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排除某种疾病,那么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人患有其他疾病为由拒赔。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明知被保险人患有某种疾病却仍然接受投保并收取保费,则保险公司不能以该疾病为由拒赔。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和保险范围。2. 《保险法》第二十: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的事实为由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3.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订立后变更或者解除合同。4.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其已知的疾病史和患病情况,且保险人未排除该种疾病的,保险人不能以该种疾病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5.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其已知的疾病史和患病情况,保险人未就该种疾病提出疾病排除条款的,保险人不能以该种疾病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险责任,若保险公司拒赔应给出明确理由。被拒赔者可通过申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请求,应当及时作出核定、给付或者不予承认、不予给付的答复。对不予承认、不予给付的理由应当说明。”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被保险人、受益人对保险人的核定、给付的赔偿金额或者不予承认、不予给付的理由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核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3.《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上,保险公司拒赔恶性肿瘤的理由可以申诉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保险公司应当明确说明拒赔的理由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保险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无故拖延理赔,不得无理拒绝理赔。”2.《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行使损害对方权益的权利。”3.《民法典》第一千五百四十条规定:“保险人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事故发生、扩大或者后果加重的,可以不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患有恶性肿瘤的保险金,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投保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向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2.《保险法》第七十一条:保险公司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3.《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人不得违反约定拒绝承担保险责任。4.《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投保人应当先查看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发现保险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投保人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或协商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其赔偿标准和条款都非常重要。若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要看具体条款和合同约定,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维权。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有权要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2.《保险法》第六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进行核定,并且及时给付保险金。3.《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订立合同,平等协商合同条款。建议:在购买重疾险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赔偿细节,特别是对于常见病的定义和相关规定要进行充分了解。同时,要保持相关证据,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并且坚持维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于保险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应当按照保险业务的惯例和习惯处理。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保险事实,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偿。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险金。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虚构保险事实,保险人有权利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3.《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利减少或者不给付保险金。针对胰腺炎患者购买重疾险,如果在购买前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合理的。但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前如实告知了自己的病情并且符合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无权拒绝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不赔付胰腺炎是一种违约行为,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若保险公司违约,则被保险人可以采取维权措施。法律依据:1.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2.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3.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4. 《合同法》第八十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重疾险通常只承保新发生的疾病,对于既往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违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规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自愿订立合同,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基本条款。3.《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依照保险法律、行规和合同约定,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义务。综上所述,对于重疾险拒赔既往恶性肿瘤的情况,在保险合同约定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能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违法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种观点: 由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集医学与保险于一体,技术性强,又比较复杂,因此在理赔时,其拒赔比例要比一般寿险产品高很多。国际拒赔比例在30%以上,亚洲地区的拒赔比例通常介于10%-20%,我国也不例外,以下是保险公司拒赔的主要原因。1、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投保人往往出现过失不告知的情况。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重大疾病确诊日期恰好处于观察期内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观察期的设定是防范逆选择风险的一种手段,各个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会设定观察期,一般是90天或者180天,长的甚至是1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合同由于未交费而中止,复效之后需要重新计算观察期,在此期间重大疾病确诊也是不赔付的。3、所确诊的疾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同保险公司甚至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给付项目和给付标准都是不同的,比如有的产品包含轻症责任,有的产品并不包含;有的疾病在某个产品种是可以给付的,但在其他产品中可能不属于保险责任。如华-夏的常*树2015和健康人生(有的地方称为常*树2016),虽然有些疾病的名称相同或类似,但是定义却并不相同,这样赔付标准就不一样了,很明显常*树2015的赔付标准更宽松,也更容易得到理赔:另外,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中,前25种都是相同的,从各家保险公司每年的理赔数据来看,前25种重大疾病已经占到所有理赔的98%-100%了。虽然在有的产品中规定了六十多种、七十多种重大疾病,但并非涵盖了所有严重的疾病。4、不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的给付标准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之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了解一下产品的保障范围,都包含哪些重大疾病,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赔付。保险公司理赔是严格按照保险条款中的定义进行赔付的,例如冠状动脉搭桥术的定义如下: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所以只有实施了条款中规定的手术才可以进行理赔,其他的治疗方式都不能得到赔付。以上列举的四种拒赔原因包含了大部分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但是并不是全部。还有一些其他拒赔原因,比如属于除外责任、过了理赔时效、未提交必要材料等。其实很多拒赔的风险,在投保前就可以规避掉,找一个专业负责的经纪人,认真了解产品保障责任及条款,投保时如实告知,这样才能使购买的保险更“保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其理赔标准应遵循合同约定。对于恶性肿瘤被保险人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畴,需参照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人以承担保险责任为对价的合同。2.《保险法》第九十三条: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致使被保险益受到损害,应当赔偿损失。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本合同的重大疾病包括(不包括)……根据以上法律依据,重疾险是否应该赔偿恶性肿瘤,应考虑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具体条款。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了恶性肿瘤为重大疾病之一,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涉及恶性肿瘤或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综上所述,重疾险拒赔恶性肿瘤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取决于保险合同具体条款的约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有可能违法。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确诊罹患重大疾病时应该给予赔付,但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采用拒赔、降低赔偿等手段规避赔付责任。被保险人有权依,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法律依据:1.《合同法》第七十四条: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保险人就应当履行保险义务。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理赔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付义务。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确诊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要求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者人民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赔付标准需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如未列明则需符合保险法规定。同时,保险公司需明确告知投保人重疾险不保或部分保的疾病种类,否则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权利、义务和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等内容。2.《消费者权益保》第十二条 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数量、质量、性能、用途、期限、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售后服务、消费者权利及其情况等有关情况。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规定保险公司未告知保险人特定疾病不保或部分保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付责任。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未明确告知投保人重疾险不保或部分保的疾病种类,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投保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即确诊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重疾病种,且在保险期间内。如果符合条件,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三十:“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提起诉讼。”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应该承担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拒绝理赔,则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起诉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如果保险公司的行为给被保险人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