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1、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如下:(1)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2)扣押车辆、船舶、设备等财物;(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使用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方式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有哪些1、对符合法定情形,确有必要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报经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2、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4、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5、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采纳。6、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并当场送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签名或者盖章、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等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种观点: 根据修订后的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二十三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15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1名交通实施,并在24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2种观点: 一、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1、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如下:(1)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2)扣押车辆、船舶、设备等财物;(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使用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方式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有哪些1、对符合法定情形,确有必要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报经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2、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4、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5、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采纳。6、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并当场送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自己的驾驶证有没处理的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违法单。这个违法单即使你到交警队处理过了,也是显示未裁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种观点: 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一、交警可以扣留驾驶证的情形交通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交通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六)使用他人驾驶证的;(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高速逆向行驶怎么处罚?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同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三、交通事故中降级和扣证能同时处罚吗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是属于交通违法处罚的方式,而驾驶证扣车是属于交通违法强制措施,所以驾驶证降级和扣证不能同时进行。2、法律依据:(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收缴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一、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1、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如下:(1)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2)扣押车辆、船舶、设备等财物;(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使用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方式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有哪些1、对符合法定情形,确有必要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报经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2、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4、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5、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采纳。6、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并当场送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种观点: 一、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1、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如下:(1)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2)扣押车辆、船舶、设备等财物;(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使用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方式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有哪些1、对符合法定情形,确有必要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报经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2、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4、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5、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采纳。6、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并当场送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一条规定,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一条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1种观点: 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就交通运输部门来说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一、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其实,行政强制执行与其说是一种行为,倒不如说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主体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相对人,以确保义务内容的实现。对这种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也有主体、方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行政强制执行是对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全过程的综合概括,其中起决定作用、居于中心地位的仍然是行政强制措施。由于采取这种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内容,故在理论上和实务中习惯于将其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它理应成为整个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形态或一个组成部分。将执行性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外,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2、即时性强制措施。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行政即时强制的决定与实施往往同时作出,二者之间一般没有时间间隔,也很难作先后之分。因此,在实务中观察,行政主体采取的是一个断然的行动,有关相对人感知的是或影响自身权益的手段或措施。这是人们一般对行政即时强制和行政即时强制措施不加区分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即时强制是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实施的,其过程相对短暂,其程序也比较简单、甚至没有强制性程序,故行政即时强制措施几乎可以等同于行政即时强制。但是在观念上,我们仍然可以将行政即时强制措施理解为行政即时强制过程中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简称行政即时强制措施。3、一般性强制措施。这类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的强制措施。与执行性强制措施不同,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之前,并没有为被强制的相对人设定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促使相对人履行义务,其具体目的因遇到的具体情况和行政机关追求目标的不同而不同,可能是为了查明情况,也可能是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违法行为、危害状态,还可能是为了保障和辅助后续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与即时强制措施也不同,在采取这类强制措施之前,不存在作为即时强制事实条件的“紧急事态”,一般也没有其他特别紧急的情况,它完全是在“不紧急”或正常情况下根据需要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手段方法多种多样,无法进行全面的描述,但以强制时实力所达对象不同,可把行政强制措施归为下列三类:(一)对人身自由的。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权: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对人身自由的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二)对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各项处理。其具体表现为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和冻结,对财物的使用,对财物的处分,对财物使用的某种等。(三)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迫切危害,非进入住宅等场所不能救护或不能制止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即时进入。但即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目前我国法律尚不完备,尚未制定统一的>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手段表现为"杂","乱","滥","重".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立法进行规范和完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二十三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15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1名交通实施,并在24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行业制定的强制性道路运输相关标准,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与法律法规具有同样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自己的驾驶证有没处理的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违法单。这个违法单即使你到交警队处理过了,也是显示未裁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3种观点: 一、交通管制是强制措施吗交通管制属于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什么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针对自然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但这些强制措施无一可以适用于单位。因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或剥夺单位中个人的权利,并不一定能或剥夺单位的权利。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应采取下列强制措施:1.交纳保证金。对犯罪嫌疑单位或被告单位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采取财产保证金的方式。如果单位在交纳保证金之后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应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全部。2.冻结。即由刑事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涉嫌犯罪单位资产流转的一种强制措施。刑法对犯罪单位适用的刑罚只有罚金一种,为了保证对犯罪单位判处的罚金刑得以执行,在侦查期间就可以对犯罪嫌疑单位的资产予以冻结。3.查封。对某种犯罪可以实行查封。如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等可以查封该单位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设备、场所等财务,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4.扣押。对单位进行的某些犯罪,可以实行扣押有关财物,以以防其继续作案,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管理部门向违法人员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效对管理部门要让当事人在强制措施凭证是签名,并且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并且通知当事人执行强制措施的期限。交通管理给您送达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自己不去处理,交通部门可以强制执行的。你现在不处理,换证的时候交通部门会强制执行,处理之后才可以继续换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醉驾交警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书面法律文书,因为醉驾是要被吊销驾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自己的驾驶证有没处理的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违法单。这个违法单即使你到交警队处理过了,也是显示未裁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3种观点: 交通管制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交通管制是出于一些安全的原因,然后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控制的措施,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交通管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