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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手手指2,3.4.5骨折失去劳动能力,能评几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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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工伤致残疾的,在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下来之后,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一般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申请工伤待遇,待工伤保险基金审核之后,就会收到伤残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你好,我因为工伤掉了两颗牙。我想问一下医好后能不能评十级残疾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第2种观点: 答:根据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或者 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或者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应当定工伤八级;如果是一足拇趾末节缺失或者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的应定伤残九级; 如果是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或者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的定伤残十级。所以工伤脚趾骨折能定残。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八级18)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19) 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九级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十级 10) 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要看伤愈稳定后的状况。 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 工伤 与 职业病 致残等级》标准,大拇趾仅仅骨折,恢复后无功能障碍的,是评不到 伤残等级 的。如果有缺失或出现畸形,可能会评到8或9级 伤残 。法律客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第1种观点: 申请鉴定,具体以鉴定结果为准右手无名指第一指节骨折不赔偿起诉可以嘛,需要什么流程?法律分析:手指骨折是否为轻伤依具体情况而定。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鉴定能够评上等级的,还可以得到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金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左手无名指末端开放性骨折能评级吗?劳动者的右手无名指骨折,工伤能评级。例如劳动者的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的,就能评定为工伤十级。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依法去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劳动者的右手无名指骨折,工伤能评级。例如劳动者的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的,就能评定为工伤十级。劳动者所在的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依法去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²;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第2种观点: 九级伤残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c2(注:2为平方)或三处以上≥1c2(注:2为平方)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15)椎间盘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2)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31)发声及言语不畅;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牙脱落4个及以上;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35)肺修补术;36)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37)膈肌修补术;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39)食管修补术;40)胃修补术后;41)十二指肠修补术;42)小肠修补术后;43)结肠修补术后;44)肝修补术后;45)胆囊切除;46)开腹探查术后;47)脾修补术后;48)胰修补术后;49)肾修补术后;50)膀胱修补术后;51)子宫修补术后;5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5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54)乳腺成形术后。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左手食指末节骨折工伤一般属于十级,可以申请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和补助。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2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构成十级伤残(具体以工伤认定为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法律依据:《工商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丧失劳动力分三种: 1、完全丧失劳动力 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 3、部分丧失劳动力 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脚拇指骨折算十级工伤。劳动者的左脚大拇指骨折之后,如果脚拇指还可以进行愈合,并且没有功能障碍的,那么通常会被鉴定机构评定是十级工伤。十级工伤的,一般是用人单位按照员工的工资水平来赔偿员工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通常还会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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