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1、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如下:(1)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2)扣押车辆、船舶、设备等财物;(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使用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方式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二、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有哪些1、对符合法定情形,确有必要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并报经交通运输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2、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4、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5、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应当采纳。6、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并当场送达。
第3种观点: 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1、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履行职责的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5)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行政强制执行法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法中的强制措施如下:1、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强制执行案件结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执行终结,即应当执行的财产执行到位。另一种是本次终结,即执行了部分财产,或者没有执行到财产。前一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已经没有执行的义务了。后一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发现他有财产,都可以申请执行。如发现他购车,当然可以查封车籍,让其履行给付义务,如果他不配合,可以变卖该车抵债。
第2种观点: 一、强制执行汽车怎么执行1、强制执行汽车的执行方式如下:(1)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的,其车辆只能由其本人进行处分;(2)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汽车进行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然后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强制执行营运车辆。理由:一、营运车辆,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的;二、可以对你营运收入进行控制,根据实际情况扣划部分收入。具体如何操作,执行局会跟你协商,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你试图逃避或转移财产的,可以对你处以罚款,或15以下的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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