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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接电话造成事故打电话的人有责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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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交警会按照驾驶双方违章情况划分事故责任的,与是否接听电话没有直接关系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是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交警会按照驾驶双方违章情况划分事故责任的,与是否接听电话没有直接关系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是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交警会按照驾驶双方违章情况划分事故责任的,与是否接听电话没有直接关系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是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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