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别如下:1、发行主体:公司债券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为部门所处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它对发债主体的比公司债窄。2、发行条件方面:公司债发行条件相对比较宽松。公司债:核准制。由进行审核,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公司债:最低限大致为1200万元和2400万元。企业债:审核制。进行审核,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企业债:发债数额不低于10亿元。3、担保方面: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担保。4、两者在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区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而企业债的利率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5、发行状况方面: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法律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六条 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住所;(二)企业债券的面额;(三)企业债券的利率;(四)还本期限和方式;(五)利息的支付方式;(六)企业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七)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第十 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第3种观点: 一、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1、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如下:(1)权利不同。债券是债权凭证,股票是所者权凭证;(2)目的不同。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属于公司的负债。发行股票则是股份公司为创办企业和增加资本的需要,筹集的资金列入公司资本;(3)期限不同。债券一般有规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有期投资。股票通常是不能偿还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公司股票和债券的联系是什么股票和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金融工具。它们相同的地方就是在于两者同样都是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都是先在一级市场发行,然后再在二级市场中进行流通。再者,从动态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相互影响,往往是同向运动,一般是一个价格上涨另一个也上涨,反之亦然。但是涨跌幅度不一定是一致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法律性质不同:股票属于所有权证书。而债券属于一种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2、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是组成公司的成员。而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局外人,换而言之,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无参与公司经营的法定权利,也无权分享公司剩余财产。3、期限不同:股票投资属于永久性投资,股东无法要求公司返还其本金,所以股票不存在到期日。而公司债券则有一定的清偿期,到期后公司必须返还本金。4、收益的风险与方式不同:除了优先股外,股票是没有固定利息的,所以投资者的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只有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才能分得利息和红利,风险比较大。而公司债券则有固定的利息率,无司是否盈利,都须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约定的利息。5、征税方面的不同:股票的利息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债券的利息在税前利润中支付。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 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应当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者的区别如下: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是一种权利,债券是一种金融凭证,两者本身没有关系。但债券持有人所拥有的权利为债权。债权是一方当事人请求他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的私法上权利,是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的权利基础,其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债券是、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与债权的区别是:债券(Bods/debe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衍生问题: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一般债务债券通常由地方发行,次级债务是指银行发行,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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