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萧山电话多少

萧山电话多少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第1种观点: 萧山交警大队咨询电话号码:0571-82570122。交警大队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研究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发展战略和性措施;2、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并落实民警教育培训制度;协助县(市、区)管理交警大队的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交警工作宣传报道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实施交警队伍警务督察工作;4、承担支队交通管理经费的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担支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承担支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5、组织、监督开展交通的执法工作;6、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指导并落实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7、承担全市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牌证发放工作;承担全市机动车考验员证、检验员证、教练员证的申请、受理、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按职责权限对机动车改装、改型、修理厂家实施安全技术监督;指导并监督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工作;依法对全市农机部门牌证发放工作实行管理和监督;8、承担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发证等管理工作;9、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规划、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10、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承担怀化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11、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12、组织实施全市客运车辆及重点车辆的户籍化管理工作;13、承担怀化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巡逻执法活动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14、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或协助管理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工作;15、承办市和市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2种观点: 057156759110不是萧山任何一个派出所电话,是个诈骗电话。已让搜狗列为骚扰电话,小心一、诈骗电话号码开头是否是诈骗号需要验证,根据一个号码来辨别是否是是不科学的,因为骗子可以利用伪基站来模仿各种号码。如果收到这样的号码,可以拒绝接收或者直接报警解决,属于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此外,还有很多,尤其是遇到以400或950开头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以及各种网络电话。最好不要理会,不要回电,不要相信,不要汇款或转账!以免上当受骗!请各位网友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并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尤其是家中中老年人,接到此类电话不要上当受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或者隐瞒,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二、应对电信诈骗1.即使遇到可以告知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的电话或短信,也不要轻信,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核实;2.特别是冒充公检法调查,冒充航空公司退改机票,冒充亲友转账,冒充淘宝/merchant客服退款,基本都是诈骗;4.不要轻易点击不熟悉的短信、邮件、社交工具发送的链接,不要随便安装不熟悉的应用;5.在手机上安装安全软件,可以有效识别和拦截诈骗电话、诈骗短信、钓鱼拦截和木马程序;6.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留在不熟悉或不正规的机构和网站。区分网银账户和普通社交账户的密码,定期修改密码,避免信息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3种观点: 萧山110派出所号码为110。1、派出所职责如下:(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2、抓人办案的流程如下:(1)立案,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