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秦时代,今泰州地区被称为海阳。到了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设立海陵县。东晋时期,这里设立了海陵郡。南唐时期,在升元元年(937年),泰州正式设州,因百姓祈求国泰民安而得名。
宋熙宁五年(1072年),泰州归属淮南东路。元初时期,泰州领有海陵和如皋两县,隶属扬州路。明朝洪武初年,海陵县并入泰州,继续统领如皋县,隶属于扬州府。清朝雍正三年(1725年),如皋县划归通州,泰州则成为了一个散州。
元年(1912年),废除州制,泰州改为泰县。五代时期,设立了泰兴、兴化县,明朝时期设置了靖江县。
38年(1949年)1月21日,泰州城区,城区设置泰州市,乡村则设立泰县。同年4月21日,苏北行政公署成立,驻地设在泰州,管辖范围包括泰州、扬州、盐城、淮阴、南通5个行政区,以及41个县(市)。泰州行政区域包括泰州市、泰兴县、靖江市、泰县、海安县、如皋县、东台县、台北县等县(市)。
1950年1月,泰州行政区与扬州行政区合并为泰州行政区,地专机关驻泰州,管辖范围包括泰州市、扬州市、泰县、泰兴县、靖江县、江都县、兴化县、高邮县、宝应县、仪征县、六合县(1953年1月1日又从皖北滁县地区划进江浦县)等县(市)。后来,扬州市直属苏北行政区。
1953年2月,苏北泰州专署改名为江苏省扬州行政公署。1950年5月至10月,1959年1月至1962年5月,泰州市与泰县几度合并。
1996年7月19日,经批准,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将扬州市代管的泰兴、姜堰、靖江、兴化4个县级市划归泰州市代管;以原县级泰州市的行政区域设立海陵区。
1997年,经省批准,将姜堰市的寺巷、鲍徐、塘湾、白马、野徐5个乡镇和泰州市的口岸、铺、永安洲、田河、许庄5个乡镇划归海陵区管辖。
1997年,经批准,新设高港区,区驻口岸镇;管辖从海陵区划出的口岸、铺、许庄、田河、永安洲、白马、野徐7个乡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