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罪犯被判处刑罚后,人民会将生效的判决书送达至监狱,然后监狱在收到司法文书后,会对罪犯进行收监的,但在疫情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对罪犯做收监处理,那么在疫情期间是否算刑期,是要看具体情况的,罪犯被监管的,应当算刑期,未被监管的,可以不算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对刑满人员会依法正常释放。但是依法释放,并不是一放了之。特别是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在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的基础上,对疫情较重地区的刑释人员实行临时就业安置,严格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安置工作,扎紧出入关口,筑牢防控屏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机关凭释放证明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予以救济。第三十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