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两证合一是指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并成不动产登记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 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两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两证能够证明户主对其房产的合法所有,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权利人可以凭证管理房产,是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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