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后,男方父母给女方钱的,一般是视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要进行分割的,但明确表示赠与女方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这种关系会因为解释不同,而产生四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第一种法律关系是赠与;第二种关系是保管合同关系;第三种是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第四种是借贷合同关系。当一方独自做主将钱存在父母名下时,就会引发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的纠纷。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处理权一般被限定在法定义务的范围内,比如抚养子女、赡养有法定义务赡养的老人。当超出法定义务范围时,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比如给老人买房,给亲戚朋友治病、资助亲戚朋友子女上学、买房、买车等等。反过来说,超出法定范围的支出,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当一方未得到对方同意时,实施上述行为都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算是拿个人的小金库都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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