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如果不希望将女婿管丈母娘借的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只能将该债务认定为女婿的个人债务。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仅要有欠条(也就是借贷的合意),还要有相关的转账记录。因此,如果希望女婿和丈母娘借钱这个行为,被认定为债务,那么需要女婿和丈母娘签订借条或借款协议,并且丈母娘还需要将该款项转给女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将女婿向丈母娘借的钱算作为女婿到个人债务,首先需要以丈夫个人的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并且在借款合同中表明该债务系女婿个人所借,与自己的妻子没有任何关系,女婿和丈母娘都应当在该借条上签字,双方都表示同意该债务为女婿的个人债务。其次,在签订完合同之后,丈母娘向女婿转款之时,应当将该款项转入女婿个人账户名下,千万不要将该款项转入妻子的账户。最后,为了补强,可以让丈母娘在向女婿转款的时候备注,该款项系对女婿个人的借款,与女儿无关。综上所述,如果希望该债务为女婿的个人债务,那么需要在借条上明确表示该债务系女婿的个人债务,与自己的老婆没有任何关系,即最后债务归还方以及未来如果发生诉讼的被告仅为女婿个人;此外还需要保障,在转款的时候,该款项落入女婿个人账户名下,以免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最后造成老婆也负有借款的偿还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借款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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