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监视居住之后是否要判刑,这个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证据充分会根据罪行判刑。但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铅派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是说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有些特殊原因现在不再对其进行逮捕而实行监视居住,但是这个案件并没有结案。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条件不符合时,机关还是会执行拘捕的。监视居住最后会不会坐牢还是要看当事人所犯案件的具体审查结果,然后根据具体的审查结果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是说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有些特殊原因现在不再对其进行逮捕而实行监视居住,但是这个案件并没有结案。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条件不符合时,机关还是会执行拘捕的。监视居住最后会不会坐牢还是要看当事人所犯案件的具体审查结果,然后根据具体的审查结果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规定,在尚未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 监视居住 人是不能会见他人的。. 但是这里的他人并不包括与监视居住人共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以及聘请的 律师 。从这点上来看,聘请的律师是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并且此时还不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被监视居住的 犯罪嫌疑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监视居住之后是否要判刑,这个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证据充分会根据罪行判刑。但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铅派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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