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承诺变更的原因是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可能造成承诺的变更,属于新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第四百八十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承诺人撤销承诺的法律规定:如果承诺人对要约有重大误解,或者具有被欺诈作出承诺等情形的,可以撤销承诺。如果承诺还未到达对方,则承诺人也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一、合同要约可不可以撤回合同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不可以撤销。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二、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有什么区别要约撤销与撤回的区别如下:1、发生时间不同。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通知之前;2、后果不同、撤销要约的一方,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撤回要约不会造成损失,故没有赔偿责任。三、要约失效的情形有什么要约失效的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包括明确拒绝,或修改、或扩大要约。一旦要约人收到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将因被拒绝而终止。被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内同意,其意思也是新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要约就无效;3、承诺期届满,被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的有效期是被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期限届满,被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将失去效力。期限届满后,被要约人表示接受要约的,意思不是承诺,只能视为新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拒绝原要约。【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承诺只能撤回而不能撤销,如果承诺撤销的话则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撤销承诺的前提是承诺生效以后,受要约人将该项承诺取消,使得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如果在承诺生效后,根据法律规定此时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取消该承诺,则不利于要约人。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受要约人如果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后,想要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话,只能通过撤回承诺的行为来阻止,而且作出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要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也就是要在合同成立前,才能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想要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只能通过撤回来完成而不能是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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