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动产其实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要行为人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 权属有争议的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 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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