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受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门会不定时检查,如果足疗店涉及了淫秽项目,可能会构成组织卖淫罪,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足疗店正常营业不涉嫌犯罪的,警方没有理由实施抓捕。如发现其涉黄等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可以向机关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受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无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受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足疗店正常营业不涉嫌犯罪的,警方没有理由实施抓捕。如发现其涉黄等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可以向机关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啥不抓足疗店:要看其非法性质。如果是以开足疗店的名义组织强迫卖淫的,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足疗店没有涉及违法事情,就不会有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 人员也是普通的消费者,自然可以到国家允许设立的任何消费场所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1种观点: 强奸未遂怎么处罚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是否犯罪既遂。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对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注意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要看具体情况。【事件经过】29岁的王-芳(化名)在石景山区的一家养身馆办理了按摩会员卡,没想到男技师李某竟然想趁按摩之机对她实施强奸,王-芳及时反抗,最终李某未能得逞。昨日,记者从石景山获悉,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2015年夏天,29岁的王-芳(化名)在石景山区的一家养身馆办理了按摩会员卡,之后连续做了几次足疗,每次都是一个叫李某的男技师为她服务。王-芳说,她最初只是做足疗,几次之后,李某说她的身体不太好,向她推荐腿部按摩及臀部按摩。据了解,李某共为王-芳进行臀部按摩3次。因为之前曾经有店员向王-芳解释过按摩免不了接触到身体,所以有时李某碰到王-芳的私密部位,王-芳以为对方不是故意的,即使内心有一些不舒服,也没有予以严厉地制止。该案承办人说,就是王-芳的这种沉默,让李某的胆子越来越大。2015年12月的一天,李某在为王-芳按摩时,想趁其不备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发现他要强奸我时,我立即从按摩床上下来,打了李某两个嘴巴,并说要报警。他立马跪下求我,让我别报警,并要给我钱。王-芳说,她还是选择了报警,并配合将李某抓获。据李某的同事介绍,店内经营的项目有面部美容、足疗、经络按摩,技师不能按摩客人隐私部位,店内也不允许技师自创项目。李某交代,店里没有按摩臀部的服务内容,我按她的大腿根部,主要还是想占她便宜,这一次我禁不住诱惑,冲动了。该案承办人介绍,李某在主观上具有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故意。客观上,李某欲趁被害人不备,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反抗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提醒女顾客接受按摩服务尽可能选择女性技师。检察官提醒,女性朋友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接受按摩服务时尽可能选择女性技师。如果遇到不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在不法侵害发生后要立即报警,选择沉默是对犯罪的纵容,也可能为伤害加重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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