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低保家人义务一览
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非天津市户口申请:
1、与具有天津市户籍居民形成婚姻关系,并在天津市共同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天津市户籍家庭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在配偶户籍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非天津市户籍家庭成员已在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他地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不再享受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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