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级就业帮扶基地一次性补助
实施程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认定,认定完成后按属地原则,由补助对象在次年4月1日-6月30日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拨付资金。同一主体先后被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按照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可叠加享受。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按就近原则,向申请人户籍地或住所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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