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15日起,东莞市实施了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即“双五”入户),非莞户籍市民满足两个条件可申请入户东莞:
1.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2.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居住证和社保年限都是看累计的年限,也就是说不管中间有没有中断,只计算有效的缴费年限,满足5年/60个月即视为满足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其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都要迁移到我市或父母一方户口要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须为本省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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