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不可以。
根据闽政办[2014]100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第六条“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参照职工参保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与其它社会保险不实行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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