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摩托车上牌工作正在展开,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普通三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上牌需要准备合格证、、身份证、交强险。
1、合格证
*必须要这种模板的大合格证才能办理上牌,小合格证以及其它模板的大合格证均不能办理。
上牌的车辆需符合国家标准,合格证遗失的,经核查属于在公告允许销售期限内购买的车辆,群众与销售单位联系厂家,厂家补发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证后办理注册登记。合格证信息与实车不一致的,以实车查验核对为准(车辆外廓尺寸除外),群众与销售单位联系厂家更换正确合格证。查验系统中信息错误的(包括颜色与合格证不相符,发动号车架号有误,无此合格证),群众与销售单位联系厂家重新上传正确的合格证信息。公告目录中查无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的车辆(小合格证、套用合格证),不能办理注册业务。
2、
机动车销售统一有六联,上牌时将收取第四联注册登记联。
*有且只有这一种才能办理上牌,收据、其它类型均不能办理。
3、身份证
长沙本地户口仅需携带身份证,非长沙本地户口(省内异地)需准备身份证和居住登记凭证,(省外异地)需准备身份证和居住证(注:以上证件都需要原件)。户口已转移到长沙地区,身份证未更换需提供户口页原件。
4、交强险
车主需购买交通安全强制保险(各乡镇均有保险购置点)
收费标准(参照中华联合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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