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些业主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听物业管理,我行我素,则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和相邻关系,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可以对其进行起诉。
占用了公共区域就是侵犯了业主的权益,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楼道等公共区域是大家共有的,不能因为离家门口近就被占用了,如果那样的话,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楼道内部的区域,不仅仅是影响美观,还有安全的隐患。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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